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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官方宣布修改政黨法 逐步解除政黨活動禁令
中新社曼谷12月23日電 (記者 王國安)泰國政府公報22日晚間公布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命令,修改政黨法部分條款,逐步解除政黨活動禁令。
泰國副總理威沙努表示,政府公報宣布修改政黨法,延長政黨參加大選前的準備時間,分為4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公告即日起至2018年3月1日;第二階段為2018年3月1日至4月1日;第三階段為2018年4月1日后;第四階段正式解除所有政黨活動禁令。
他表示,在完全解除政黨活動禁令前,將先放寬一些措施,讓政黨準備一些選前事務(wù),但政黨大會須等到解除黨禁后才可舉行。
泰國總理巴育此前曾表示,他將于明年6月公布大選的日期,預(yù)計2018年11月將舉行大選。(完)
編輯:秦云
關(guān)鍵詞:泰國 修改政黨法 解除政黨活動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