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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拐賣9男童求判死刑 有家屬尋子無望絕望自殺
原標題:男子涉拐賣9男童受審:有家屬絕望自殺,他請求判自己死刑
2017年11月2日,庭審之前,9名被拐孩子的家人合影,渴望“寶貝回家”。
“希望法院判我死刑,立即執(zhí)行。”涉嫌拐賣兒童的張維平在法庭上說。這名46歲的貴州男子告訴法官,他是庭審當天才開始“悔罪”的。
11月2日,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一案由廣州市中院開庭審理。張維平被指控拐賣兒童9名,其中包括河南人申軍良的兒子聰聰(化名)。今年8月,澎湃新聞曾對申軍良12年尋子一事進行報道。與張維平一起受審的另外4名被告人,均牽涉拐賣聰聰一案。
張維平此前曾因犯拐賣兒童罪兩次入獄。廣州市檢察院此次指控他拐賣男童作案9起,地點均在廣州增城及惠州一帶的出租屋附近,其中被拐的8個孩子被賣至河源市紫金縣。
目前,9名被拐的孩子還沒找到。張維平交待,9起拐賣兒童案均通過中間人“梅姨”完成交易。身份神秘的“梅姨”,至今尚未歸案。
11月2日下午庭審結(jié)束,法庭將擇期宣判。
一些被害人家屬出示被拐孩子當年的照片
從打工者出租屋下手,3年拐賣9名男童
因為此案5名被告人均押于增城區(qū)看守所,廣州市中院將庭審地點定在增城區(qū)法院。出庭受審的除張維平外,還有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和陳壽碧,5人均來自貴州省遵義市綏陽縣黃楊鎮(zhèn)清溪村。
2016年3月,上述5人因涉嫌11年前拐賣聰聰,被增城警方先后抓獲。經(jīng)審訊,張維平交待了由他作案的另外8起拐賣兒童案。當年10月,增城區(qū)法院曾開庭審理此案,因案情“升級”,后來改由廣州市中院一審。
廣州市檢察院指控,2005年1月4日,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和陳壽碧4人在增城一出租屋將聰聰搶走后,交由張維平賣至河源市紫金縣。張維平稱,他販賣聰聰?shù)玫?3000元,其中1萬元交由周容平分配給其他同案人。
另外8起案件發(fā)生在2003年至2005年。起訴書顯示,張維平將作案地點選在廣州增城以及惠州一帶的出租屋,被他拐走的8名男童,當時年齡在1歲至3歲之間,孩子父母為湖南、江西、四川等地的南下務工人員。
張維平供稱,他販賣一個孩子的非法所得,一般為1.2萬元左右。
檢察機關(guān)認為,應以拐賣兒童罪追究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的刑事責任,其中累犯張維平應從重處罰。
多名辯護律師表示,認可檢方的定罪指控和事實依據(jù),并以“從輕處罰”的角度進行了辯護。
申軍良是唯一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害人家屬,他向5名被告人索賠300萬元,包括他12年尋子的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以及妻子遭遇被告人傷害的醫(yī)療費。
其他被害人家屬也從外地趕來參加庭審,他們想從“人販子”張維平嘴里獲知孩子被拐往何處。兒子不見了,找尋十多年無結(jié)果,成為這些父母們共同的傷痛。
2017年11月2日下午庭審結(jié)束后,被害人家屬陸續(xù)走出法院
孩子父母被“老實人”蒙蔽,有人尋子無望跳火車
庭審當天,張維平上身穿灰色T恤,腳穿一雙涼拖鞋。他皮膚黝黑,短發(fā),體形偏胖,回答詢問時聲音低沉。
“他比以前胖多了,變化很大。”參加庭審的湖南寧遠人歐陽春玉說,2005年她丈夫在增城打工,她跟隨過來帶孩子。當年5月26日,她帶著兩歲半的兒子從菜市場回到出租屋,兒子逗留在家門口與張維平玩。沒多久她發(fā)現(xiàn)兒子不見了,一問才知被張維平抱走,從此杳無音信。
歐陽春玉記得,當年張維平在隔壁租住了一個多月,與她家關(guān)系還不錯,“他看起來人很老實。”
正是“看起來老實”的外表,令張維平輕易獲得一些孩子父母的信任。湖南道縣的李樹全夫婦就上了當。
2005年李樹全在惠州市博羅縣的建筑工地泥工,認識了腳部受傷的張維平。“他說他是四川人,姓王,家里窮,出來找工作。”李樹全同情他,帶他去老鄉(xiāng)開的診所,自己掏錢為他治傷,讓他在自己家吃住了一周左右,并幫他找了一份工作。沒想到,不久后的一天,張維平以為孩子買包子為由,將李樹全一歲半的兒子帶走了。
“我們對你這么好,你為什么做出這種事來?”11月2日庭審時,坐在旁聽席的李樹全站起來質(zhì)問。坐在被告人席的張維平?jīng)]有應答。
案件資料顯示,作案前張維平踩好點后,常以租客身份到目標家庭的附近租住,并設法與孩子家人套近乎,此后伺機下手。案發(fā)后,許多受害人家屬悔恨不該掉以輕心。
11月2日中午休庭,張維平被法警帶出法庭時,從四川趕來的楊巧朝他怒吼:“你還有沒有人性?”
楊巧是一名被拐孩子的伯父。2005年,他的弟弟楊江帶著妻子、兒子在廣州黃埔區(qū)一個小鎮(zhèn)租住。當年12月,楊江2歲的兒子被張維平拐走。此后幾年,楊江到各地尋子。
楊巧告訴澎湃新聞,到了2008年,尋子無果的弟弟楊江一度精神崩潰。當年10月,楊江乘火車到達廣東英德段時,趁同行的家人不備,他從火車廁所內(nèi)的窗戶跳下身亡。
庭審時,主訴此案的一名女性公訴人宣讀楊江自殺的相關(guān)證人證言,一度哽咽失聲。
張維平則低著頭,閉著眼,幾乎一動不動。臨近庭審結(jié)束時,他抬頭發(fā)言。“希望法院從重判決,判我死刑,立即執(zhí)行。”他沒有停頓地說,“也算對被害人家屬有個交待。”
張維平此言一出,當場眾人一怔。一名法官問他:“你是什么時候開始悔罪的?”
“就今天。”他答道。
牽涉多起拐賣兒童案的嫌疑人“梅姨”模擬畫像
被拐孩子大多賣往紫金縣,神秘“梅姨”仍未現(xiàn)身
在此次受審之前,張維平判過三次刑。除了2007年因盜竊被判刑10個月外,在1999年和2010年,他因犯拐賣兒童罪,分別被法院判刑6年、7年。2015年8月他刑滿釋放,次年3月再次涉嫌拐賣兒童被警方抓獲。
申軍良的代理律師張祥查閱相關(guān)案卷后介紹,張維平此前因拐賣兒童判刑,兩次共拐賣兒童2人。加上此次被指控拐賣9人,他至少牽涉拐賣兒童案11起11人。
“其實還有2名兒童,是他自己供認拐賣的,但因為證據(jù)不足,這次沒有起訴。”張祥介紹。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或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此次審理中,由于9名被拐孩子尚未找到,孩子販賣地成為關(guān)注重點。張維平稱,除了一名男童販賣到惠東縣大嶺鎮(zhèn),其他男童都販賣到河源市紫金縣——因為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一些生育能力受限的夫婦將外地男童視為非法收養(yǎng)的目標。
除了個別孩子的販賣地能精確到鄉(xiāng)鎮(zhèn)外,張維平對大部分孩子販賣地的具體信息都“不記得”。不過他供稱,9名兒童他都是通過一名中間人完成交易的,這名拐賣環(huán)節(jié)的關(guān)鍵人物就是“梅姨”。
“梅姨當時有四十五六歲吧,短頭發(fā),講白話,話語速較快。”張維平回答審判長詢問時說,他不知道“梅姨”的真實姓名,是十多年前在增城租住時,隔壁兩位老人介紹認識的。張維平稱,他也不記得兩位老人的名字了。
根據(jù)增城警方透露的信息,辦案民警曾帶張維平去找當年認識“梅姨”的兩位老人,其中一人已去世,另一名八旬老者處于老年癡呆狀態(tài),回憶不起當年人事。
張維平又想起,“梅姨”當年在紫金縣有一位男友,雙方交往過多年,張維平曾去過他家。這也引起警方重視。
庭審當天公訴人出示的相關(guān)材料顯示,辦案民警帶張維平在紫金縣找到“梅姨”的前男友,該彭姓男子稱,他十二年前曾與一名50歲的婦女交往,六七年前就沒有聯(lián)系了。據(jù)其稱,該女子叫番冬梅。
可警方在公安信息網(wǎng)查詢,并沒有查到符合相關(guān)年齡段的“番冬梅”。
“梅姨”一時成為難解之謎。2017年6月中旬,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qū)分局向社會發(fā)布征集線索的通報,公開了“梅姨”的模擬畫像。該通報稱,綽號“梅姨”的女子可能涉及多起拐賣案件,“真實姓名不詳,現(xiàn)年約65歲左右,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guān)新豐地區(qū)活動(不排除其就是該地區(qū)人)。”
11月2日晚,增城警方辦案人員介紹,公布“梅姨”模擬畫像后,公安機關(guān)收到了不少線索,“我們一直沒有放棄,一點線索都沒放過,但是還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辦案人員表示,查找嫌疑人和被拐孩子的相關(guān)工作,目前仍在持續(xù)展開。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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