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路滑愛好者腳踩輪滑鞋上馬路 交警:危險且違法
險!輪滑“刷街”代步不要玩
路滑愛好者稱方便出行,交警提醒:不僅危險還違法
郭一鵬 符馨月
揚子晚報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符馨月) 為了便捷出行,眼下一部分人腳踩輪滑鞋在馬路上穿行。對于此類行為,南京交警展開了專項整治,并就此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這幾天,南京交警二大隊接到市民反映,稱經(jīng)常在中山東路看到有人腳踩輪滑鞋,在慢車道里穿行,速度很快,很危險。接到反映后,大隊加強了對該路段的巡邏力度。10月28上午8時許,楊皓華警官在中山東路龍蟠中路路口發(fā)現(xiàn)了輪滑愛好者,一行九人,當時正通過西華巷大路口,在人群和電動車里穿行。楊警官見狀,示意他們減速停下,當告訴他們不能在道路上使用輪滑鞋時,當事人表示不能理解,說輪滑出行是一種便捷又健身的方式,特別是在上下班的時候作為代步工具,很方便。
隨后,楊警官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教育,滑板、旱冰鞋不是交通工具,“刷街”上馬路是違法的。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規(guī)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楊警官告知,這樣的行為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如若與車輛、行人發(fā)生碰擦,還會造成人員受傷。在交警的解釋和教育下,一行人認識到了錯誤,脫下輪滑鞋后乘坐地鐵離開。
編輯:李晨陽
關(guān)鍵詞:輪滑 滑鞋 交警 腳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