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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有序”:銷售古舊書得問問“出處”
[文化評析]
近日有媒體報道,一些在公共圖書館借閱系統(tǒng)中顯示“逾期未還”的圖書,正在某舊書交易網(wǎng)站上被公開銷售。此事引發(fā)了公眾對這些圖書館管理能力的質(zhì)疑。同時,舊書交易網(wǎng)站是否有義務對舊書的來源進行審查,也成為人們關心的話題。
對古舊書來說,是否“流傳有序”是決定其價值的重要指標。歷經(jīng)多位藏家之手“流傳有序”的古舊書,來源大多可靠。若是流傳無序,一則有作假之嫌,二則可能涉及偷盜或其他不義之舉,藏者羞于告人,對流傳經(jīng)過隱匿不談。而有些買家為了獲得心愛之書,即使流傳無序,也只好“不問出處”。其實,賣家、買家對“出處”往往都是心知肚明,“不問”不過是雙方的一種默契。
然而,公共圖書館館藏的圖書或蓋著各館的藏書印,或貼著索書號、條形碼,出處一看便知。而且,圖書館的藏書大多只在圖書館與讀者間流通,一旦出現(xiàn)在圖書市場上,難免引人懷疑。
對逾期不還或者圖書遺失,絕大多數(shù)圖書館都有明確的賠償規(guī)定。以北京大學圖書館的規(guī)定為例:一般外借圖書超過借閱期,每冊按超期0.20元/日計費;如果圖書丟失且無法賠償原書,讀者除了需要繳納每冊20元的圖書加工費,2000年后出版的圖書需要按原價的5倍賠償,1980年至1999年出版的按原價的10倍賠償,1950年至1979年出版的圖書賠償方法是原價×2×(當前年—出版年),1949年前出版的賠償金額不低于當前國家文物市場估價。
涉事的舊書交易網(wǎng)站也有明確規(guī)定:一切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盜竊或搶劫所得,網(wǎng)站禁止銷售。該網(wǎng)站還在官方微博回應稱,有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審查圖書。
如此種種,不管是圖書館還是網(wǎng)站,規(guī)定都堪稱完備。但在這些規(guī)定之下,幾年前,北京某高校圖書館工作人員監(jiān)守自盜,將數(shù)百種館藏古籍在舊書交易網(wǎng)站上拍賣,獲利上百萬元。此次又有“逾期未還”的圖書出現(xiàn)在市場,而且其中一種定價25元的書售價只有區(qū)區(qū)5元,著實令人不解。
如今,新書越出越多,各級公共圖書館的書庫容量捉襟見肘。不定期地將一些很少有讀者借閱而且價值不高的圖書下架處理,或低價銷售給讀者,或當作廢紙?zhí)幚?,是圖書館界的慣例。有古舊書店負責人表示,不少“館藏”圖書是經(jīng)過這個途徑進入市場的,有的圖書館會在這些書上蓋章以示書已離館,有的圖書館則不會做任何標記,由此造成了混亂。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需要進一步追蹤。只有把書的“出處”弄明白了,才能讀得更踏實。
編輯:楊嵐
關鍵詞:圖書 舊書 圖書館 收藏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