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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忽悠不識字父母簽售房合同 自己獨吞80萬
本報訊 直到現(xiàn)在,家在臺州臨海的李老漢都不相信,親生兒子居然忽悠了自己。
事情要從2010年說起,李某某跟父母說要跟朋友借點錢,需要簽一份借款合同,說是想去做點投資。老倆口對兒子的事還是挺支持的,于是答應簽字一起“擔保”。
當年2月9日,李某某把被購房者洪某帶到家里,與他簽了一份合同,老倆口也在兒子的引導下簽了字。
夫妻倆事后自述,他們并不知道簽下的是售房合同。
在這份《房屋買賣協(xié)議》里,協(xié)議約定李某某一家三口將共同所有的位于臨海某小區(qū)的一間三層套房及底層店面一間半轉讓給洪某,價款為80萬元。當天,洪某一次性付清了購房款,李某某則出具了收條一份。
不過,由于產(chǎn)權問題,房屋拖延了幾年沒有過戶。近幾年,房屋終于可以過戶了,洪某多次與李某某一家聯(lián)系,希望對方協(xié)助辦理過戶手續(xù),然而對方一直拒絕協(xié)助洪某辦理。
反復溝通無效,洪某只能將李某某一家告上法庭。
不過,法官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應屬合法有效。而且,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買主已全額支付了房款,所以法院確認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合法有效。
李老漢表示,80萬賣房款現(xiàn)在他們一時也還不出來,愿意在今后不確定的時間里慢慢償還這80萬。
編輯:秦云
關鍵詞:男子忽悠父母 簽售房合同 獨吞8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