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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維喬被冤抄襲
說起蔣維喬先生,很多喜歡健身的朋友會想起他更有名的名字:因是子,和用這個名字命名的因是子靜坐法。其實,蔣維喬一生中還有很多角色值得一說:民國初年的教育部秘書長、蔡元培的副手,現(xiàn)代教育的奠基者;商務(wù)印書館的編輯,早期小學(xué)教材的編撰者等等。
蔣維喬
這里說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蔣維喬被冤枉的故事。
清末的常州府,分為武進(jìn)和陽湖兩個縣,蔣維喬是武進(jìn)縣人。光緒二十一年,即公元1895年,這一年蔣維喬23歲。蔣維喬弱冠那年進(jìn)學(xué)成為秀才。蔣維喬出生貧苦,中了秀才后,常常去應(yīng)府學(xué)的月課,如果能取在前幾名,就能博取幾塊銀元的膏火之資。這是窮秀才們除了坐館教書之外的一項好收入。23歲那年秋天,蔣維喬應(yīng)常州府學(xué)龍城書院的月課。
這一年,陽湖知縣是四川合江的李超瓊,他是從蘇州元和縣任上和陽湖縣知縣葉懷善對調(diào)而來的。為了防止地方官久留一地而產(chǎn)生營私舞弊,清朝有一個制度,就是一省的藩司有權(quán)讓屬下互相對調(diào)。李超瓊就是這樣,從蘇州的元和來到了常州的陽湖。
地方上的縣令,培植人才是一項公務(wù),為了不讓當(dāng)?shù)刈x書人荒忽懈怠、也為了資助貧苦而優(yōu)秀的讀書人,他們每月要組織士子們考試,由兩縣縣令和教諭組織出題和批卷,凡是考在前列的,都有一筆錢的獎勵。很多貧苦的讀書人不是靠做“猢猻王”開“子曰店”教書,就是靠博取膏火錢度日,所以月課常常有很多士子們參加。
這年陰歷七月,常州府的龍城書院進(jìn)行月課,題目是:子曰誦詩三百合下章。也即是: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dá);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和下一章: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备鶕?jù)這兩章寫一篇八股文。
這次考試,蔣維喬參加了。不過,他是化名王文虎來參加考試的。為什么不用自己的名字來考試?蔣維喬沒說。因為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當(dāng)年月課化名的較多,如果考得不好,不至于損害自己的名聲,可以糊弄過去;而如果考得好,只要提出證據(jù),錢也不會落空。
王文虎的這篇文章,恰好落在陽湖令李超瓊手里。李超瓊則是委托他的蘇州門生陶欣皆批閱的。
陶欣皆中舉后,經(jīng)常在李超瓊手下幫忙,這一年剛上北京做了一個小京官。后來,陶欣皆還和吳祿貞一起到東三省考察過邊界,除了這件事,就很少有陶欣皆的信息,而《李超瓊?cè)沼洝分袑μ招澜缘挠涊d則不少。
陶欣皆看到王文虎的這篇文章,第一反應(yīng)是抄的。原因是寫得太好了。用李超瓊的話來說,是“淵懿可觀”。易言之,就是寫作此文的人學(xué)問太博洽,氣息也好,不像是一個秀才在月考時寫出的。所以,陶欣皆認(rèn)為,這篇文章一定是抄襲了別人的舊作,至于是抄了誰的舊作,陶欣皆也不知道,反正他就認(rèn)為不是這個陌生的王文虎能寫出來的。于是,陶欣皆就把文章寫得太好又陌生的王文虎的名次排在最后。試卷文章,李超瓊也并不是完全依靠他的助手,他也要過目的。他復(fù)看的時候,也同意陶欣皆的看法,因此,他也決定把王文虎“置為下等”。
有人說,是金子總會發(fā)光的。然而,發(fā)光的金子也可能未必被人當(dāng)回事。蔣維喬看到自己辛苦結(jié)撰的文章竟然被李超瓊歸到末等,簡直大失所望。私下里也許會罵父母官李超瓊瞎了眼睛吧。然而,冷靜下來想想,也許李超瓊未必看過,也許……他是個認(rèn)真的人,相信這樣的文章再怎么差也不至于末等吧,他要李超瓊為自己評評這個理。
蔣維喬寫了一封信,說明月課的前后經(jīng)過和自己的化名,再把這篇被評為末等的文章一起寄給了陽湖縣令李超瓊。
李超瓊明了了前后經(jīng)過,知道這確實是蔣維喬當(dāng)場寫的一篇好文章,他很愧疚。他在日記中說———
蔣生乃緘其文,并作書來詢,此誠吾過矣。因手書牌,示以明己過,用以謝多士而自引咎焉。
李超瓊悟到是因為自己的緣故,冤枉了屬下的一名秀才。他貼了張布告,感謝蔣維喬讓自己避免了進(jìn)一步的錯誤,并為自己無根據(jù)的多疑而道歉。
事已至此,蔣維喬的膏火銀子是得不到了,卻得到了父母官李超瓊的重視:原來自己的治下還有這樣一位出色的青年。
編輯:邢賀揚
關(guān)鍵詞:蔣維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