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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政協委員韓彥明:建議開展家庭教育地方立法
山東省政協委員、煙臺太明燈飾有限公司董事長韓彥明
韓彥明表示,據山東省家庭文化研究會組織的全國千人問卷調查(以下簡稱“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9%的受訪者認為家庭子女教育“既是家庭大事,也是國家大事”;89.1%的受訪者認為進行家庭教育立法“很有必要”和“必要”。從山東省看,當前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家庭教育的戰(zhàn)略地位尚未得到專項法規(guī)的確立,組織領導體制層級不高,有待完善;家庭教育尚未列入基本公共服務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政府投入與政策支持不夠;家庭教育科學研究有待深入,專業(yè)指導隊伍人員不足;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之間缺少有機銜接,尤其是家長教育指導滯后,許多家長無法勝任父母的崇高職責;家庭教育服務市場缺乏準入機制,監(jiān)督管理缺失,存在著良莠不齊、方向偏移等問題。長期以來, 青少年畸形成長和問題頻發(fā)一直比較突出,有的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引起全社會對家庭教育問題的嚴重關切。
韓彥明指出,家庭教育事關廣大家庭和國家民族的未來,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必須堅持《立法法》確定的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原則,讓廣大家庭、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專家學者等廣泛參與進來。山東省家庭文化研究會進行的問卷調查設計了四種家庭教育立法的起草方式,結果顯示得票最高的是“組建各方代表參加的專門班子起草”,占比達42.3%,其次是“交由婦聯、教育主管部門起草”,占33.5%,然后是“立法機關委托第三方起草”,占16.9%。因此,法律起草部門的組建或確定,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較強的專業(yè)性,以保證法律文稿的起草質量。要鼓勵支持青島、淄博等有立法權的市先行開展地方立法,并注意學習借鑒省外和國外的立法經驗。要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征求社會意見,集思廣益,努力制定一部適合中國國情、具有山東特色與時代特征的家庭教育地方法規(guī)。
韓彥明建議,立法時應堅持“軟法”與“硬法”相結合的方針,除了指導家長確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與原則外,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法律政策措施,使家庭教育立法真正好使管用,能夠落實到全省廣大家庭里去,能夠收到實實在在的成效。
編輯:薛鑫
關鍵詞:山東省政協 山東省政協委員 家庭教育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