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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警方八措施保春運 29項輕微違法教育后放行
中新網(wǎng)南京1月22日電 (記者 崔佳明)22日,江蘇警方出臺春運期間服務保障群眾八項措施,全力保障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向返鄉(xiāng)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優(yōu)質(zhì)服務。
江蘇警方出臺的春運期間服務保障群眾八項措施是:提供實時路況信息;設置“春運愛心驛站”;組織應急救援小分隊;開辟春運綠色通道;確保冰雪天氣過江通道正常通行;前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跟車打擊“盜搶騙”違法犯罪;改進交通執(zhí)法方式方法。
春運是民生大事,讓春運更有溫情、更加溫暖。江蘇警方出臺的八項措施中,保安全的同時尤為突出人性化,其中,在公安檢查站、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qū),組織民警、交通志愿者、服務區(qū)保安為過往駕乘人員提供指路、飲水、急救藥品、手機充電、免費電話等便民服務;交通擁堵時,對載有危重病人的車輛,安排警車接力護送;在全省組織100支便衣小分隊,選擇治安比較復雜的客運班線,跟車打擊扒竊拎包、敲詐勒索、設局詐騙等現(xiàn)行違法犯罪,護送百姓平安回家;遇有惡劣天氣、超大流量、嚴重擁堵等應急情況,高速公路交警部門應當采取控制車速、限制車種、警車帶道、間斷放行等措施加強管理,盡量少封路、不封路。必須封路的,盡可能縮短管制距離和時間、縮小管制區(qū)域,最大限度減小惡劣天氣對車輛通行的影響。
此前在2016年12月30日,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出臺了《江蘇公安交通警察道路執(zhí)勤執(zhí)法六項公開承諾》,這六項公開承諾今年1月1日起實施,并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今天,江蘇警方出臺的春運期間服務保障群眾八項措施中明確提出,對一般交通違法行為,根據(jù)具體情境和違法情節(jié),合理合規(guī)教育處罰。對駕車返鄉(xiāng)、探親、旅游途中發(fā)生的,且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影響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能夠主動糾正的,由執(zhí)勤民警對其教育后放行。
對此,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稱,對于春運期間發(fā)生的超速未達10%,外地車誤闖禁區(qū),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運輸鮮活農(nóng)產(chǎn)品車輛輕微超載,外地車輛因路況不熟誤入渠化車道等29項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經(jīng)教育后能夠及時糾正的,給予放行。
編輯:薛曉鈺
關(guān)鍵詞:江蘇 春運 違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