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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懲罰孩子將其丟荒郊野嶺 結果孩子真丟了
原標題:父母懲罰孩子將其丟荒郊野嶺 結果孩子丟了
“熊孩子”不聽話,“熊爸爸”一怒之下將她丟在黑乎乎的荒郊野嶺上,氣過之后結果找不到孩子,夫妻二人差點急瘋了。12月3日,在煙臺海陽市方圓派出所民警與熱心群眾的聯(lián)手努力下,一名6歲的走失女童得到及時救助。
當日19時左右,海陽市民紀先生與陳女士在新興村附近的山路上跑步鍛煉時,聽到山坡上有女孩子的哭泣聲,二人以為是有歹徒在為非作歹,邊大聲吆喝邊尋找哭泣的女孩。后來,紀先生和陳女士循著聲音在草叢里找個一個約6歲左右的小女孩,陳女士給孩子買了些甜點和牛奶吃,紀先生打電話報警,方圓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將小女孩帶回派出所保護。
民警發(fā)現(xiàn)小女孩的小臉和小手有很多傷痕,衣服上沾滿了樹刺草末,并從孩子口中得知,這名小女孩叫高某燕,今年6虛歲,父親叫高某升,家住西哲陽村,“因為自己不聽話爸爸媽媽不要她了”,臉上和手上的傷痕是被山上的樹枝刮傷的。
在了解這些信息后,民警高度重視,立即通過辦公網(wǎng)上進行比對查找,找到一個與小女孩表述吻合的信息,幾經(jīng)周折來到小女孩家,得知高某升夫婦外出找孩子去了,并通過小女孩及其父親的合影進一步確認信息無誤。在民警尋找小女孩父母的同時,報警人紀先生和陳女士再次來到找到小女孩的地方,積極尋找小女孩的父母,幾經(jīng)曲折,找到并與高某夫婦一起來到方圓派出所。
經(jīng)詢問高某升夫婦得知,當晚小女孩在家里鬧騰,非要出去玩,小女孩的父母怎么也說不聽,一怒之下,小女孩的父親便把小女孩仍在山上想以此“好好懲戒她”,沒想到再去找孩子的時候,發(fā)現(xiàn)孩子不見了。
民警提示:教育孩子切勿采取過激手段,一旦發(fā)生意外后果不可挽回。若發(fā)現(xiàn)孩子走失后,要第一時間向警方報警,以便警方提供及時的救助和保護。
編輯:曾珂
關鍵詞:父母懲罰孩子 丟荒郊野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