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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孕婦報警稱遭迷奸 真相竟是這樣……
現(xiàn)代快報訊(通訊員 棲文軒 記者 顧元森)“雙11”即將到來,網(wǎng)上流傳這么一段話:誰幫我清空購物車,我就把我所有閨蜜介紹你認識,泡不到我?guī)湍阆滤帯_@本是一句笑談,沒想到南京棲霞公安分局棲霞派出所卻接到一名女子報警,稱自己被人下藥迷奸,而真相竟是其男友不肯幫她清空購物車。
11月10日上午,南京棲霞派出所接到女子劉某報警,劉某聲稱自己被同事趙某下藥強奸了。她說,前幾天趙某約她出去玩,二人喝過東西后,劉某便不省人事,醒來后發(fā)現(xiàn)自己躺在一家賓館內,下體感覺不適。
接到報警后,辦案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在半年內,劉某和趙某有數(shù)次開房記錄。于是,辦案民警再次找劉某談話,劉某這才交代,其實趙某是自己的男朋友,“雙11”來臨,網(wǎng)上不少網(wǎng)友都在秀男朋友“清空購物車”,而趙某并不同意清空劉某的購物車。劉某覺得趙某一點都不愛自己,一氣之下報警說趙某強奸了自己。劉某表示,自己已經(jīng)懷上趙某的孩子。經(jīng)醫(yī)院核實,劉某確實已經(jīng)懷孕3個月。
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由于劉某是孕婦,且此事未造成嚴重后果,劉某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表示非常后悔。所以,警方對劉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沒有追究其法律責任。之后,趙某把劉某帶回家,劉某表示以后不會再犯錯。
警方提醒,對于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據(jù)《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文中均系化名)
編輯:梁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