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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古董不成雇人去偷 剛得手就被抓香爐還是仿貨
7月14日,本報曾報道一起香爐被盜案——因高郵老銅匠不愿賣家中的香爐,鹽城兩收購商竟想到了偷,為防止被懷疑,他們還專門請了一個“演員”。結果,辛苦半天,偷到香爐,還沒來得及賣就被抓獲。近日,這3人因犯盜竊罪,在高郵市法院同堂領刑。
收購古董不成
決定去偷
朱某、葉某等3人都是鹽城人。其中,朱某今年55歲,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3年8月17日刑滿釋放;葉某今年41歲,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2013年3月16日刑滿釋放;別某今年35歲,2006年至2008年,先后因犯盜竊罪“兩進宮”。
重獲自由后,別某和朱某做起了古玩收購生意。今年2月,兩人到高郵一老銅匠家收購銅錢時,發(fā)現(xiàn)他家的香爐是“大明宣德爐”,遂提出收購,可老銅匠堅持不賣。
離開高郵后,兩人心有不甘,決定找機會把香爐偷走。為防止被懷疑,別某提議,先找人假裝到老銅匠家收購該香爐,后再進行盜竊。
3月23日上午,朱某為實施盜竊計劃,準備讓葉某扮演古玩收購商,到老銅匠家假裝收購香爐,并電話告知別某,別某答應下來。
剛得手被抓
古董是仿貨
孰料,朱某和葉某來到老銅匠家后,發(fā)現(xiàn)家中沒人,朱某便在葉某的幫助下,翻墻進入老銅匠家,將香爐偷走。別某得知兩人成功得手的消息后,讓朱某將香爐帶回,后給付朱某3000元,將香爐取走,準備銷售。但是,他沒想到的是,未等他再轉手,就被高郵警方人贓俱獲。
經鑒定,被盜的香爐系清代仿明代的“大明宣德爐”,價值5000多元。目前,該香爐已被發(fā)還給老銅匠。
近日,高郵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朱某等3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在共同犯罪中,朱某系主犯。同時考慮到朱某和葉某系累犯、別某有犯罪前科等情節(jié),法院依法判處3人拘役3個月至有期徒刑8個月不等,并處罰金2000元至4000元不等。
編輯: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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