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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常把“我要告你”掛嘴邊 卻很少告到底
中國日報網7月12日電(信蓮)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我要告你”是美國共和黨假定提名人特朗普的口頭禪。但根據《今日美國報》對涉及特朗普的4000多個案件的分析發(fā)現,他很少將針對別人言辭相關的案子告到底。他僅僅贏過一次這類案子,但最終處置結果目前仍然存在爭議。
《今日美國報》稱,特朗普曾經威脅要控告政治廣告制作商、紀錄片制作人、降低對其評級的美國商業(yè)改善局,以及一名饒舌歌手。他也發(fā)誓要控告包括《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和《今日美國報》在內的新聞機構。但是他沒有真正告過上述任何一家。
《今日美國報》分析了涉及特朗普及其公司的案子,特朗普團隊正式宣稱某人誹謗、污蔑或破壞其名譽的只有6起案件。另外,在其他幾個案件中,他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反對某人說他壞話。
但那種威脅可能會有效,一名有權勢的富人控告的可能性就能引起人們對一場耗時費力、耗資不菲的官司的恐懼。特朗普曾起訴過的笑星馬赫說,那個人將起訴當做恐嚇工具,完全不考慮自己的胡說八道會給法庭造成多嚴重的案件積壓。
特朗普集團的法律總顧問加滕(Alan Garten)表示,特朗普個人和特朗普品牌交織在一起,那就意味著起訴或威脅起訴是維護它們名譽的重要方式。
加滕進一步指出,很少最終提出訴訟的做法毫不奇怪,向對方發(fā)送“停止某種做法信函”通常非常有效。
特朗普還曾表示,當上總統(tǒng)后,他將開放全美“誹謗法”,讓人們更容易起訴。但事實上,那并不大可能發(fā)生,因為誹謗的標準已在過去幾十年根據憲法、最高法院裁決和各州法律確定下來,總統(tǒng)在這方面的權力和影響都有限。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特朗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