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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偽造駕照接送學生 7人面包車擠了24個娃
甘肅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武山宣判,駕駛員被判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中國甘肅網(wǎng)5月13日訊據(jù)西部商報報道(記者 宋芳科)一手維系著祖國花朵的安全,一手情牽著千萬家庭的歡笑,校車駕駛員雙手握著的方向盤責任重大,因此監(jiān)管也相對嚴格。可天水市武山縣的趙某持偽造駕照,開面包車沿途接送學生,被查獲時核載7人的車竟塞進去24個學生。5月12日,天水市武山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我省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駕駛員趙某被判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經(jīng)武山縣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16時,被告人趙某持偽造的B2型駕駛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武山縣沿安鄉(xiāng)泉峪村附近路段嚴重超員拉載沿安小學放學學生,被沿安鄉(xiāng)交管執(zhí)法人員查獲。當時,被告人趙某所駕車輛核載7人,實際載客24人,超載214%,屬嚴重超載。
武山縣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李本浩在接受西部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危險駕駛罪作了補充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yè)務(wù)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并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據(jù)此,法院一審在2016年4月26日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駕駛員趙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李本浩稱,法院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甘肅省交警部門查獲黑校車的數(shù)據(jù),最終認定該案系全省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此外,危險駕駛罪屬于“行為犯”,即該行為本身就構(gòu)成犯罪,其定罪依據(jù)不以產(chǎn)生危險結(jié)果為前提。趙某作為成年人,應(yīng)當知道持假駕駛證駕駛車輛并超載的危險性,卻任由核載7人的車輛裝載24人,超載率高達214%,將24名學生置于危險的境地,因而構(gòu)成了犯罪。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