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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專家批駁、質疑菲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
新華社武漢4月17日電(記者吳植、滕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制程序適用——聚焦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國際研討會16日至17日在武漢舉行。與會中外專家學者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表示質疑,予以批駁,并從歷史、法理等角度展開了研討。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國家海洋局海洋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前所長高之國說,南海仲裁沒有達到仲裁目的。仲裁的目的是對解決、管理爭端提出方案和措施,但目前和兩年前相比,仲裁反而讓爭端越來越復雜,南海局勢越來越不平靜。從目前仲裁庭所作所為來看,它已完全背離了公正客觀立場,處處為菲律賓說項。
國際海底管理局大會主席、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赫爾穆特·圖爾克說,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庭無論是在代表性,還是在權威性方面,都要優(yōu)于由少數幾人組成的仲裁庭。少數人意見容易導致國際司法裁決“碎片化”,容易造成司法判例前后不一,不利于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宗旨和整體性,不利于國際法的發(fā)展。
加拿大達爾豪斯大學教授菲利普·桑德斯說,當前,國際仲裁和司法判例擴權傾向嚴重,十分危險,它們應該持審慎態(tài)度。另外,一國的遠洋群島可以主張直線基線,這方面已有許多國家實踐。
瑞士伯爾尼大學教授托馬斯·科蒂爾說,對于南海仲裁案,中方采取了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一案件不純粹是一起法律爭端,而更多涉及政治層面,菲提起仲裁無法解決雙方的爭議。中國需要提出自己的觀點,讓國際社會了解其立場和目標。即便中國在南海劃定專屬經濟區(qū),也不會妨礙航行自由。
韓國仁荷大學教授金顯洙說,中國和菲律賓應盡量以談判方式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中國與東盟國家談判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解決南海問題的一個很好的法律框架,相關方面不應當忘記他們之前達成的協(xié)議。考慮到日美關系和兩國在航行自由方面的相近立場,日本在南海問題上的態(tài)度值得密切關注。
此外,臺灣海洋大學教授高圣惕說,中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對裁決結果不執(zhí)行,關鍵理由是仲裁庭關于管轄權的裁決存在根本瑕疵。仲裁庭如果對一個案件沒有管轄權,那它就無權審理案件的實體問題。仲裁判決后如果中菲之間依然有沖突,并不是因為中國不執(zhí)行判決,而是因為仲裁不可能解決、也確實沒有解決中菲之間的根本問題。
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傅崐成說,仲裁庭的初步判決不僅傷害了中國,也傷害了國際社會。南海仲裁案的訟因,是經過刻意包裝偽造的,必須刺穿這層“面紗”,讓人們看清案件的實質,即涉及主權和劃界爭議。關于歷史性水域問題,中國應加強研究和闡述,歷史性權利跟公約給予我們的成文法權利是并行不悖的。
此次研討會由國家領土與海洋權益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和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主辦,來自奧地利、加拿大、韓國、瑞士、英國等國和中國(含臺灣地區(qū))的30多名專家學者就仲裁案裁決及爭端性質等議題展開了研討。
編輯:曾珂
關鍵詞:菲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