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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盧某樺帶朋友兩歲半的女兒小依(化名)外出游玩,其間竟起歹心,向小依父母勒索2000元,發(fā)短信恐嚇小依父母“要給孩子喂食毒品”。小依父母報警,警方次日便將盧某樺緝拿歸案。記者昨日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一審判決盧某樺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00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去年5月28日下午,盧某樺從松山湖一建筑工地宿舍帶走薛某的女兒小依外出游玩,還向薛某的母親謝某借了電動自行車。
盧某樺載著小依去長安鎮(zhèn),途經(jīng)大嶺山鎮(zhèn)一間廢品回收站時,以70元的價格將電動自行車賣給了廢品回收站。然后,盧某樺帶著小依乘公交車到長安鎮(zhèn)一家市場,吃飯、游玩,于晚上7時許帶著小依入住長安鎮(zhèn)的一家旅館。
這時,盧某樺開始發(fā)信息聯(lián)系小依的媽媽,告知小依已經(jīng)被他綁架,并索要贖金2000元。
其間,為催促小依父母快點轉(zhuǎn)賬,盧某樺還謊稱小依發(fā)高燒,還稱“要給小依喂食毒品”。
小依父母報警。5月29日子夜時分,警方在上述旅館抓獲盧某樺,解救出小依,所幸小依沒有受傷。
編輯:曾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