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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biāo)題:微信上一張持槍“耍酷”照片幫警方破獲涉毒案
微信上一張持槍“耍酷”照片幫警方破了一起涉毒案
微信上曬曬照片本很尋常,但是最近,蒼南一男子為了耍酷顯擺,曬了一張持槍照。警方憑此破了一起涉毒案。
今年12月初,蒼南縣橋墩派出所民警根據(jù)線索抓獲一名吸毒嫌疑人。黃某今年24歲,是蒼南縣橋墩鎮(zhèn)人,暫住在靈溪鎮(zhèn)一處出租房。
按照慣例,民警對黃某的人身和財物進行檢查,打開了他的手機微信,一張醒目的照片引起了民警警覺。
在照片中,黃某戴著墨鏡坐在床上,露出身上文身,右手拿著一把手槍,儼然一副古惑仔的模樣。
經(jīng)訊問,黃某最終交代出了這張照片背后的“故事”。
幾個月前,黃某在靈溪一家酒吧喝完酒,見隔壁包廂有人落下一個黑色手提包,便順手拿回了家。打開一看,里面是一把沉甸甸的手槍。黃某對這把槍愛不釋手,常常在出租房里把玩,并拍下自己持槍“耍酷”的照片,將之設(shè)置為微信的個人主頁圖片。
今年11月份,黃某的好友陳某因為“江湖紛爭”向黃某借“裝備”。黃某毫不猶豫,將自己的手槍、砍柴刀等物全部借給了對方。
黃某被民警抓獲時,手槍還在陳某那里。陳某23歲,靈溪人,他不僅有販毒前科,還是一個逃犯。11月26日,陳某因與人打架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并上網(wǎng)追逃。
12月17日晚,民警在靈溪鎮(zhèn)某街道路口將陳某抓獲。經(jīng)鑒定,被查獲的手槍是一把仿64型手槍,具有殺傷力。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陳某兩人均已被蒼南警方刑拘,對于槍支來源,警方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當(dāng)中。
本報通訊員 施昌麗
本報記者 汪子芳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