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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詐騙90萬漏網(wǎng) 6年后向警方表清白自投羅網(wǎng)
6年前,一福建男子組建親友詐騙團,運用當時較高明的手段行騙,騙得一對在南京經(jīng)商的夫妻近90萬元。案發(fā)后團伙成員大多落網(wǎng)并被判刑,但主犯陳忠隆卻成漏網(wǎng)之魚,并成了大老板。
前不久,聽聞南京鼓樓警方在重新梳理這起詐騙案時,陳忠隆自信南京警方已不可能鎖定他當年的作案證據(jù),于是專程趕到南京,要主動向警方表清白消除“誤會”,結(jié)果自投羅網(wǎng)。
組建親友團詐騙
2010年8月底,時年25歲的福建安溪縣男子陳忠隆見不少身邊人都靠網(wǎng)絡詐騙方式搞錢,于是也心動起來,當時其姐夫黃志東也有這個想法,于是兩人不謀而合說干就干。隨后兩人決定由陳忠隆冒充品牌企業(yè)銷售負責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向各代理商群發(fā)所謂收款賬號更改的虛假傳真通知,詐騙各地代理商的錢財。拿定這個主意后,兩人又拉進幾個親友,著手實施犯罪。
從這年的9月起,陳忠隆就用一款“明碼傳真收集器”軟件,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廣泛收集廣州七匹狼皮具總公司各地總代理商的傳真號碼,收集到這些號碼后,他通過網(wǎng)絡設備向總代理商們發(fā)傳真,按預謀步驟實施犯罪。這年9月15日這天,陳忠隆冒以上述虛構(gòu)名義,以“廣州總公司銷售部賬號更改通知”的形式,向設在南京玉橋市場的“蘇皖七匹狼總代理商”鐘瑩發(fā)送傳真一份,要求鐘老板按所謂公司新啟用的賬號匯供貨款,同時提供了由自己掌控的一個他人名下的銀行卡號。鐘老板未加核實,便對此信以為真。
同年9月23日,鐘瑩指示其丈夫王軍強向廣州七匹狼皮具總公司銷售部匯貨款,王軍強按照陳忠隆提供的賬號,并通過銀行向其匯去88.5萬元。當日,黃志東從綁定的手機中獲悉這筆巨款到賬后,即通和陳忠隆,陳忠隆先是到ATM機上取出2萬元,然后又通過網(wǎng)上銀行將余款拆分轉(zhuǎn)入其他多張卡中,然后伙同團伙其他人員在23日和24日兩天,將80余萬贓款全部套現(xiàn)。
主犯成漏網(wǎng)之魚
當女老板鐘瑩和其丈夫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后,即向轄區(qū)派出所報案。2011年三四月間,犯罪嫌疑人黃志東及其妹夫陳家光等4人,被警方抓捕歸案。黃志東一伙歸案后,因考慮親屬關(guān)系,故一直隱瞞了陳忠隆的犯罪事實,導致陳忠隆漏網(wǎng)。逃脫制裁的陳忠隆在外地做著茶葉生意。
盡管6個年頭過去了,但南京四所村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仍惦記著該案,他們知道在該案中當年有同伙漏網(wǎng),只是當時無法查清漏網(wǎng)者的真實身份。今年4月,辦案民警來到黃志東、陳家光服刑的省內(nèi)某監(jiān)獄,向他們了解當年的案件事實,并終于確認了陳忠隆參與當年共同犯罪的主犯身份。
今年5月底的一天,陳忠隆獲悉南京警方到安溪老家找他的消息后,頓時嚇出一身冷汗,后經(jīng)連續(xù)幾天的權(quán)衡,他斷定姐夫黃志東等人既然當年保護了他,那么如今自然不會出賣他。想到這,陳忠隆認為當年南京警方未能查出自己,這些年過去也就不可能發(fā)現(xiàn)太多新情況。因擔心被列為網(wǎng)上追逃后惹出麻煩,陳忠隆最終以僥幸心理決定主動出擊,到南京找辦案警方把情況說明白。
自投羅網(wǎng)受法辦
今年6月3日上午,陳忠隆趕到南京四所村派出所。“我聽說你們前不久到我安溪老家找過我,我今天主動過來想把當年的情況說明白,以便消除誤會……”
民警聽完陳忠隆的開場白后,先是允許他說話,看他到底如何表演。
“當年我姐夫黃志東詐騙他人錢財?shù)氖拢腋静恢溃劜簧蠀⑴c,否則我今天也不敢來找你們。黃志東當時只是讓我?guī)退∵^2萬元錢,而我以為卡是他自己的就幫他取了,其余的我一概不知,僅此而已。”陳忠隆講完虛構(gòu)的洗白故事后,民警逐一亮出他當年參與犯罪的人證和物證,陳忠隆見此,終于低下頭并很快承認了犯罪事實。當日,陳忠隆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被逮捕。陳忠隆歸案后,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及實施犯罪的相關(guān)手法。
案件進入法院的審判程序后,被告人陳忠隆自愿認罪悔罪。這之前,陳忠隆為爭取到法院從輕處罰的機會,他還主動退出全部贓款并賠償受害人鐘瑩及丈夫的損失10萬元。
11月12日,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陳忠隆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陳忠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本案系利用電信手段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詐騙,酌情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依據(jù)查明的事實,綜合考量被告人陳忠隆自愿認罪、退出全部贓款、賠償受害人損失并取得受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法官提醒:
公眾該如何對付騙局
此案是發(fā)生在6年前的一起電信詐騙案,作案手法在當時來說算得上高明。時至今日,不法分子實施電信詐騙更加猖獗、詐騙由頭層出不窮、詐騙伎倆更加多樣化,普通公眾受騙上當?shù)膫€案概率上升。
針對這一現(xiàn)象,該案主審法官王燕在接受采訪時說,騙子整天在琢磨好人、研究行騙之道,但許許多多的好人卻由于平時不關(guān)注這類警示性報道,加上缺乏常識及防范意識,才最終導致中招騙局,造成財產(chǎn)損失,教訓十分深刻。
王燕法官提醒廣大市民,騙子的詐騙目的萬變不離其宗,即最終是為了錢。作為普通公眾,不要相信天上會掉下餡餅,不去貪小利;在接到不明身份人員的恐嚇及誘導短信或電話后,先冷靜二分鐘,然后再通過可靠渠道核實事實,這樣即可防止上當受騙。不管騙子出何種新花招,只要死死捂住自己的錢袋子,決不向陌生人提供的陌生賬號匯款,如此,再高明的騙子也不可能從自己身上得逞。(通訊員李自慶 記者陳菲)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