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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接收首批研修學者和實習生研修學習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王茜)最高人民法院確定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學者和50名法律實習生進行研修學習。這是記者16日從最高法舉行的座談會上了解到的。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與法律院校和科研機構(gòu)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建立了法律研修學者和法律實習生制度,并頒布《2015年接收法律研修學者公告》和《2015年接收實習生公告》。
此項工作啟動后,經(jīng)過評選研究,確定了10名研修學者建議人選,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4名。確定接收的50名法律實習生,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32所京內(nèi)外院校,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碩士研究生39名,大學本科生6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法律研修學者、法律實習生制度的建立,拓寬了法治人才培養(yǎng)途徑,強化了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深度融合,對于建設高素質(zhì)法治工作隊伍,進一步推動司法領域的制度創(chuàng)新、理論創(chuàng)新和實踐創(chuàng)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jù)介紹,專家學者到最高人民法院可不固定崗位、不固定工作時限和職責,通過負責項目課題的形式開展工作。根據(jù)研究工作需要,研修學者可以出席或列席有關會議。法律實習生制度主要采取導師制,實習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或?qū)嵙晻泦T,全面了解我國審判實踐活動。(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最高法接收 首批研修學者 實習生研修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