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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戶改方案“亮相”的期盼與鞭策
9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透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經取得重要進展。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份出臺了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綜合來看,建立居住證制度成為各地“標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戶門檻,特大城市普遍提出“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戶籍改革備受關注,一方面源于社會呼喚公民自由遷徙的權利,人們渴望改革不適應社會發(fā)展的戶籍枷鎖;另一方面,戶籍背后還蘊含社保與福利,數以億計的流動人口持“外地戶口”,他們在異地的養(yǎng)老、教育、醫(yī)療等羈絆亟待破解。因而,戶籍改革一有“風吹草動”,都會牽動億萬神經,此番戶改的“重要進展”令人矚目。
國務院2014年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要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所以,各地的戶改都提出建立居住證制度。居住證的申請沒有門檻,一般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即可。但對居住證持有人的子女參加中高考、住房保障、養(yǎng)老服務等核心權利,各地則規(guī)定“逐步享有”,并與居住年限、社保年限等條件掛鉤。而且,多數省份并未明確具體年限。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門檻“后置”,“與年限掛鉤”是體現“貢獻與福利對等”,“逐步享有”是為了緩解地方公共投入壓力。這種考慮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模糊性表述“逐步享有”,可能讓居住證持有人產生權益取得會否“裹足不前”的疑慮。地方管理者在政策制定上掌握了主動性與靈活性,但不確定性增加了居住證持有人的現實與心理壓力。所以,人們期待政策明朗、期限明確。
許多地方還提出農業(yè)轉移人口落戶的具體目標,少數省份還提出戶籍人口城鎮(zhèn)化率的目標。加快城鎮(zhèn)化建設,讓已在城市工作與生活的農村戶籍者獲得城鎮(zhèn)戶籍,無可厚非。但也要注意,某些地方在“農民進城”中曾出現“拔苗助長”。這涉及兩方面問題——一是并非所有農民都愿意進城,在城鎮(zhèn)化建設中應尊重個人意愿,不能搞“被進城”;二是農民變市民后,農民的土地如何處理?農民是否愿意“土地換社保”?必須警惕某些人覬覦農民的土地,并且侵害農民權益。僅是戶口本上“農民變市民”,無法“萬事大吉”。“新市民”必須具有在城鎮(zhèn)謀生的能力,地方在推進戶籍人口城鎮(zhèn)化率的過程中,是否做好了技能培訓、就業(yè)安置等必要的準備?這些必須妥善考慮并提前拿出有效對策。
在放開中小城市落戶限制的同時,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guī)模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比如,許多人都希望落戶“北上廣”,但此類特大城市的資源與環(huán)境承載能力已達極限。正因如此,特大城市實行落戶積分制,可能令一些人感覺門檻較高,但此舉也是必須的。相對而言,人們更應關注積分落戶設置合理與否,社會有理由要求積分制勿淪為“精英的游戲”。城市需要高端人才,也需要“螺絲釘”式勞動者。如何平衡戶籍人口的結構,讓積分落戶更具公信力與親和力,考驗著管理者的眼界、智慧、良知。
漸進式改革是中國改革穩(wěn)步推進、取得成功的重要經驗。戶籍改革的漸進實施可以理解,但“逐步享有”也非拖沓的借口。縱然戶改牽扯眾多,最終目的是讓人民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共享人生出彩的機會。只要秉承上述原則,就會獲得群眾的肯定。只要真心推進實施,辦法總比困難多。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24省 戶改方案 戶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