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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最該把“王杰事件”作為反面教材
自“王杰事件”曝光后,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官方表示,開學后,將要求全縣教師以王杰作為反面教材,教育學校師生抵制不良助學活動,加強對留守兒童、貧困學生和在校女生的勵志教育。同時把基本的自我保護知識和法律知識列入班主任班會課必講內容,做到扶貧先扶智,學會抵制不良誘惑。(《中國青年報》9月1日)
轄區(qū)內發(fā)生這樣一樁驚天大案,隆林縣官方深刻反省自身工作,并迅速采取處置措施,這點應予肯定。但是,隆林官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只表示要反省自身工作,但并沒透露自身工作有哪些失誤,哪些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反將矛頭一轉,對準了教師群體,要求他們以王杰為反面教材。讓人感覺搞錯了反省對象。
檢索王杰創(chuàng)辦“百色助學網”的9年涉嫌違法犯罪履歷,與隆林全縣教師干系不大,教師根本不須為其作惡事實承擔任何直接責任,至多也就是落個平時對學生進行防性侵教育不夠多的口實。因此說,隆林當局要求教師開學后對學生進行自我保護知識和法律知識教育是對的,但要求他們把“王杰事件”當反面教材則亂了槍法。
其實,最應把“王杰事件”作為反面教材的不是教師,而是隆林官方,即有關政府部門。
首先是民政部門。據查,“百色助學網”系王杰個人所辦網站,既沒去民政局正式注冊,也沒有對公賬戶。按照我國《公益事業(yè)捐款法》規(guī)定,只有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才有資格發(fā)起募捐,個人是不能從事募捐活動的。試問,當地民政局為何會允許一家非法網站在長達9年時間內從事非法募捐,是真不知道還是睜只眼閉只眼?
其次是教育行政部門。據8月2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王杰在巖償村小任教期間,曾因為作風問題鬧得滿城風雨,很多當地人都知道王杰在當老師時就喜歡勾引女學生,“小孩子怕他也不敢說”。試問,教育局怎么會同意這樣一位有劣跡的老師改行從事“愛心助學”工作,且長期不解聘他?由于長期不上班,2013年王杰才被教育部門停發(fā)工資,直到2014年才被正式開除。教育局也太仁慈了吧?殊不知,正是這種仁慈,助長了王杰的犯罪欲望。
第三是公安部門。在長達9年的辦網過程中,王杰既實施經濟詐騙,又對貧困女生實施性侵,甚或為那些無良老板商人介紹幼女供他們淫樂,罪惡累累,隆林公安部門居然沒有察覺,任其胡作非為,讓人不好理解。尤為不解的是,當舉報人撥通隆林公安局的電話時,對方說了句“有證據的話得來隆林報案”就把電話掛了。案發(fā)后,記者撥打隆林縣公安局求證此事,也被對方冷冷地拒絕了。故此,受害者對刑偵部門缺乏信心,不敢舉報。如此作為,豈是 “失察”一詞能搪塞得過去的?
此外,隆林縣委宣傳部和媒體也需要反省。王杰在一張照片下方自我介紹稱,他供職于廣西隆林縣委宣傳部外宣辦,其實他只是2009年被隆林縣外宣辦短期借調過。宣傳部怎能容忍其借此招搖撞騙?須知,有多少好心人就是沖著他的官方背景受騙上當的。另外,媒體在沒做深入調查之前,就對其本人和助學事跡進行夸張報道,給他貼上“大山里的天使”“人間阿波羅”的標簽,蒙蔽了更多的人。
“王杰事件”的產生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當地民政、教育、公安等政府部門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如扶貧工作不到位,愛心助學機制不健全,防性侵教育缺位,職能部門失察、失職、瀆職,對犯罪行為和個人疏于監(jiān)管等,所以說,最應該把“王杰事件”當成反面教材的恰恰是這些政府部門。隆林政府應該將“王杰事件”當做一面鏡子,拿它來照見工作中的失誤并吸取教訓,改進工作,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王杰事件” 反面教材 “百色助學網” 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