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南陽市長因污染道歉 媒體:道歉管用要法律干啥
原標題:環(huán)境污染,僅市長道一句歉不夠
“深感愧疚。”河南南陽市長程志明道歉了。
這是因為他治下的環(huán)保成績單相當糟糕:一個區(qū)的內河已完全失去自凈能力,成為納污河渠。河道內垃圾遍布,污水橫流。
因此,這位市長被環(huán)保部約談。
稍普及一下地理知識,有個事實可能會令人揪心——南陽市是淮河發(fā)源地和南水北調中線水源保護區(qū)及渠首所在地。所以,南陽的河流污染,絕不是一城一河的事兒。
照理說,環(huán)保的弦兒早就應該在這個地方繃緊了,而且得時時刻刻繃著,因為此地一直在丹江口庫區(qū)水污染防治規(guī)劃建設體系里。
從形式上看,這個“弦兒”是有的。南陽市制定了藍天工程、碧水工程——藍天和碧水的愿景很清晰,河南省政府也對這個渠首地小心“看管”,給南陽下達了很細致的環(huán)保要求。
然而,這好像并沒有什么用。
現(xiàn)實比想象還要糟糕,景象不堪入目:26個污水處理設施和31個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不到位;庫區(qū)周邊旅游觀光項目大多沒有合法手續(xù);沿河企業(yè)的工業(yè)廢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通過排污口直排河道。
所以,程市長必須得道歉,道一百個歉都不嫌多。
近來,因環(huán)保欠賬,道歉不僅僅從南陽市長口中說出。今年3月,在地方兩會上,河北保定市長就“空氣質量全國墊底”公開道歉。這位市長言辭懇切:作為市長,我深感不安和自責,負有主要責任。在此,向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并向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或許,在一些地方主政者總愛拿“普遍性問題”“大家差不多”“工業(yè)化陣痛”等論調推卸責任時,這些能站出來道歉的市長,至少在勇氣和道德姿態(tài)上,已經(jīng)顯得可貴。
不過,如果這個世界僅靠道歉就管用,還要法律和制度干什么?
一句“深感愧疚”并不能清走河里的垃圾,凈化渠首的污水,不能驅走天空的霧霾,既不能感動水,也不能感動天,更不能感動來碧水和藍天。
事實上,環(huán)境問題積累到今天,治理污染真該下“猛藥”了,那些僅靠道德覺醒或者良心愧疚來支撐的口號以及行動,遠遠不夠。
從南陽市長的表態(tài)來看,該市接下來的解決方案應該是,“將通過進一步強化各個方面的責任。對不能完成任務或整改不利的部門將主動問責,強化問責,以保證工作落實”。
從這段話里,可以提煉出兩個關鍵詞,一是“責任”,二是“問責”??瓷先ィ?shù)卣芮逍训刂?,防治污染的關鍵之處,在于能否牽動相關部門和人士的責任意識,以及是否能威懾到他們最懼怕的東西。
不過,程市長的話里,顯然繞開了一個問題:作為地方主政者失責,該如何被問責。
僅談道歉,不談問責,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個沒有直抵核心的“軟”問題。
從被稱為“史上最嚴環(huán)保法”的新《環(huán)保法》里,可以尋找到一些意在擊中“硬殼”的內容。比如第68條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近日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給出了更具體的“破殼”路徑,其中包括“對在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還有些規(guī)定顯現(xiàn)出實際威懾力:
受到調離崗位處理的,至少一年內不得提拔;
單獨受到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免職處理的,至少一年內不得安排職務,至少兩年內不得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
受到降職處理的,至少兩年內不得提升職務。
寫到這里,很擔心過多引述規(guī)定條款會顯得文章干巴難讀,但敬請原諒——似乎沒有什么語言比這些制度更有力度。
下一回,如果還有地方官員被環(huán)保部約談,也許我們應該聽到的不僅僅是一聲道歉了,我們更應該聽到制度擊穿“硬殼”的聲音,以及責任真的追溯到責任人身上發(fā)出的靴子落地的聲音。
編輯:曾珂
關鍵詞:南陽市長道歉 南陽市長因污染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