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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集團一退休專家涉嫌招標工程受賄 庭上不認罪
原標題:招標涉賄 三峽退休專家受審
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fā)總公司機電設備制造質量總監(jiān)辦公室主任饒道群,被控伙同生意人李軍,為上海一家公司中標工程提供幫助,以“咨詢費”名義索要394萬元。昨天,饒道群和李軍因涉嫌受賄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兩人均不認罪。
案情 三峽專家退休后被查
上午10點,72歲的饒道群和52歲的李軍被帶進法庭。
饒道群是湖北人,大學本科文化。起訴書顯示,饒道群曾任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fā)總公司機電設備制造質量總監(jiān)辦公室主任、機電工程部質量總監(jiān)、溪洛渡水電站水輪發(fā)電機組及其輔助設備采購項目評標委員會技術專家組副組長。
據媒體報道,在此次被查之前,饒道群已經退休數年。他的前同事曾透露說,在三峽工程開始籌備建設時,饒道群一直在集團機電工程部任職,后升至主任一職,其在職期間的工作內容之一,主要涉及三峽工程機電招標的具體執(zhí)行。
另一被告人李軍是北京華盛凱瑞科貿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
被控招標過程中索賄
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1年,饒道群伙同李軍,利用饒道群代表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fā)總公司,參與溪洛渡項目招標前期準備和機組評標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接受投標單位上海福伊特水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伊特公司)請托,為該公司中標溪洛渡項目提供幫助,以“咨詢費”名義索要錢款共394萬元。饒道群分得206萬余元,李軍分得187萬余元。
檢方認為,饒道群和李軍事先達成共謀,以合作咨詢的形式向福伊特公司索取錢款。饒道群為福伊特公司謀取了利益,向湯某透露三峽公司內部相關信息,在技術打分環(huán)節(jié)給福伊特公司打了高分。饒道群和李軍各有分工,共同占有贓款,兩人均已構成受賄罪。
辯論
被告人 不承認受賄
法庭上,兩人都不認罪。李軍首先接受法庭訊問,他稱自己只是咨詢服務,饒道群也沒許諾一定能幫忙中標。“我認識饒道群以后,為一些水利方面的企業(yè)做咨詢。”而對于和福伊特公司的聯系,李軍則稱,“上海這家公司和我簽合同,是因為我和饒道群認識,他們認為我跟三峽集團也有關系。”
饒道群則稱,李軍曾在他生病期間給予很多幫助,并要求他介紹業(yè)務。他一拖再拖,直到快退休時,才隨意介紹了福伊特公司的湯某給李軍認識。饒道群稱,他沒有做過任何幫助福伊特公司中標的事,他作為評標專家打分是公正客觀的。饒道群還說,是李軍獨自和湯某合作,賺取咨詢費后曾經說要感謝他,他都謝絕了。而雙方之間的錢款往來,則是買賣紅木家具所用。
公訴人 兩人為共謀
公訴人宣讀了李軍此前的部分有罪供述和湯某的證言,并稱溪洛渡水電站的招標是從2007年開始的,但李軍于2006年就已和企業(yè)談及招標情況,這顯然并不正常。
李軍供述稱,2006年,他向饒道群提出,由饒幫助企業(yè)中標,由他負責聯系以提供“咨詢服務”的方式從中賺錢。饒道群答應幫忙,并告訴他福伊特公司想投標溪洛渡項目。李軍稱,他所起的作用就是代替饒道群,出面和湯某談費用。原本雙方約定,中標后,按照中標合同金額的0.4%支付咨詢費。但因湯某對中標結果不滿,只給了0.3%(394萬)。
湯某證言稱,他是福伊特公司執(zhí)行副總裁,曾請求饒道群在項目上多支持,饒道群就介紹他和李軍合作。湯某認為,饒道群德高望重,人脈深厚,對中標項目肯定有幫助,這才和李軍簽了協議。
此案未當庭宣判。
京華時報記者 裴曉蘭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三峽集團 退休專家 招標工程 受賄 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