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輟學少年組建“社團” 招募350余名社員打架斗毆
原標題:輟學少年組建“社團” 招募350余名社員打架斗毆
郭山澤/漫畫
16歲的輟學少年王某組建“紅玫瑰”社團,在短短3個月內招募了350多名社員,并自封“玫瑰之主”,組織社員們聚會、拜堂、站場、打架斗毆,甚至致人輕傷。考慮到王某屬未成年人,犯罪情節(jié)較輕,案發(fā)后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山東省鄒城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近日,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屆滿,王某被該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紅玫瑰”社團究竟是個什么樣的社團?實施了什么違法犯罪行為?王某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成為“玫瑰之主”的?
一群少年滋事打架被抓
2013年6月7日晚上,家住鄒城市的田大爺像往常一樣在外散步,走到鄒城市第五中學附近時,看見有20多個十七八歲的男孩在商店門口聚集,有人手里還拿著棒球棍,嚷嚷著說要找人算賬。田大爺擔心出事,就報了警。
幾分鐘后,鄒城市公安局的民警趕到現(xiàn)場。在出警過程中,這群男孩不斷起哄鬧事,阻撓辦案,現(xiàn)場一名勸說的群眾與帶頭的男孩王某發(fā)生肢體沖突,被打傷。辦案民警不得不動用警棍、盾牌等械具制止,隨后,王某等人被帶到派出所。
經(jīng)調查,16歲的王某是當?shù)匾凰袑W的輟學生。案發(fā)當晚,“紅玫瑰”社團的小弟打電話說被人打了,王某就叫了20多個兄弟去幫忙,給小弟出氣。
后經(jīng)鑒定,被害人雙側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構成輕傷。案發(fā)后,王某的家人賠償了被害人4萬元錢,取得被害人諒解。同年8月22日,鄒城市公安局以王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鄒城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紅玫瑰”社團浮出水面
面對辦案檢察官的訊問,王某在表述作案動機時說:“欺負我們‘紅玫瑰’的人,就是欺負‘紅玫瑰’!是‘紅玫瑰’的人就得為他出頭做主!”
“紅玫瑰”是什么?辦案檢察官羅懷公心里打了個問號。幾天后,又一“紅玫瑰”成員聚眾斗毆案的卷宗擺到他的案頭。為解開疑惑,羅懷公和公訴科同事走訪了案卷中涉及到的其他“紅玫瑰”成員及其所在學校,并指導公安機關進行深入調查。歷時一個多月,“紅玫瑰”社團終于浮出水面。
“紅玫瑰”全稱“鄒城紅玫瑰社團”,2013年初創(chuàng)建。他們在QQ上建群,將社團組織的聚會、拜堂照片在網(wǎng)上炫耀,營造聲勢,招募社員,不到3個月,人數(shù)就劇增到350多人,90%為未成年在校學生,遍布鄒城市市區(qū)、嶧山、北宿、看莊等地中學、技校。
為方便管理,“紅玫瑰”社團下設執(zhí)法堂、暗堂、集英社、麒麟社等7個分堂。執(zhí)法堂主要職責是對社團內不聽話的成員采取毆打、威脅等方式進行懲處,并規(guī)定其他堂的堂主必須加入執(zhí)法堂任成員,暗堂則主要負責打架。
就這樣,“紅玫瑰”逐步確立了金字塔式組織模式,為首的“玫瑰之主”王某制定了嚴格的幫規(guī),明確了“血染一枝花,霸道紅玫瑰”的口號。從此,聚會、拜堂、站場、鬧事成為這個社團的主要活動,并實施犯罪行為。至案發(fā),社團成員先后有5人涉嫌犯罪,2人涉及治安案件,嚴重危害了當?shù)厣鐣踩?/p>
揭開“玫瑰之主”的身份
雖然多名社團成員稱“玫瑰之主”就是王某,王某卻一直矢口否認。“一個16歲的少年會是‘玫瑰之主’嗎?”羅懷公當初也很是疑惑。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jù)將“玫瑰之主”的身份指向了王某,最終,王某坦承了一切。
王某生于鄒城,家庭條件很優(yōu)越,父親是律師,母親是家庭婦女,還有一個姐姐,自幼就備受疼寵。在王某父親眼中,王某是一個樂于助人的人。據(jù)王某父親介紹,王某原來經(jīng)常喊家在農(nóng)村的同學來家里吃飯,還把住校同學的衣服拿回家洗。
然而,父母離異后,一切都發(fā)生了改變。父母離婚后,王某跟著母親生活。王某覺得是父親不要這個家了,心里充滿不理解和埋怨,對父親的話也聽不進去,久而久之就產(chǎn)生了自卑、逆反的心理問題。
王某越來越不愿意回家,經(jīng)常跟幾個要好的同學、朋友在一起吃喝玩樂,徹夜不回。一次看電影時,影片中的幫派老大很是威風,令他心生羨慕。“我也可以成立一個社團,當老大。”就這樣,王某創(chuàng)建了“紅玫瑰”社團。
“紅玫瑰”社團成立后,王某為樹立權威,不僅完善組織架構,還先后進行了3次人數(shù)超過100人的較大規(guī)模的團體活動。活動過程中,王某通過宣講幫規(guī),要求大家必須無條件遵守幫規(guī),無條件聽從社團老大及堂主的命令,如果不遵守幫規(guī)或者出賣兄弟,將受到執(zhí)法堂的“執(zhí)法”,并現(xiàn)場演示了各種“執(zhí)法”手段:棍打屁股、雙腿或做俯臥撐、“擰螺絲”等。
檢察建議瓦解不良社團
“有的家長對此竟然毫不知情,有的家長則認為就是小孩子過家家,沒什么大不了!”羅懷公回想起當初走訪涉案家長時的情景說,“調查過程中,我們發(fā)現(xiàn)一些家長對子女的教育不是毫無原則的溺愛,就是放任不管,甚至是簡單粗暴對待,使部分學生形成了不良的習慣和偏激的性格,想要在社團中尋求慰藉和刺激。此外,學校教育體制的不完善、社會不良環(huán)境、相關職能部門的忽視等因素的影響,為這個不良社團的孕育提供了土壤。”
在辦案期間,鄒城市檢察院向有關部門發(fā)出多份檢察建議:一是建議教育局、團委、關工委、村、居委會等組織開辦家長學校,改善家長的教育方法,營造良好家庭環(huán)境;二是建議學校密切關注學生動態(tài),指定教師進行結對幫教,并加強同學生家長的聯(lián)系;三是建議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行動,整頓QQ、貼吧等網(wǎng)絡環(huán)境,實行源頭防范、過程攔截等方式,堅決打擊垃圾信息和不良文化的傳播。
此外,該院還聯(lián)合相關單位啟動“未成年人成長環(huán)境優(yōu)化”工程,組織了“少年模擬法庭”進校園和“慎重交友、遠離犯罪、健康成長”為主題的法治宣講進校園活動50余次,覆蓋該市所有中學、技校。(盧金增 苗斐 寇文一)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紅玫瑰 社團 輟學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