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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不止于承諾
原標題:江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不止于“承諾”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2014年12月,中央組織部發(fā)出通知,對做好2015年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國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已基本完成了個人有關事項的集中填報工作,并就本人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鄭重向組織作出書面“承諾”。(新華網(wǎng)3月23日)
實施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定,是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jiān)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是檢驗干部的“試金石”。完成個人有關事項的填報,并就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鄭重向組織作出書面“承諾”,這是檢驗領導干部對黨、對組織是否忠誠老實的第一步,完成個人有關事項的填報,并非“完事大吉”,這項工作為做好下步抽查核實奠定了基礎。
如果領導干部都能如實、準確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那么就能夠經(jīng)得起抽查核實,有“我自愧然不動”的淡定。如果個別領導干部自身就不干凈,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總想藏著、掖著,那么在接受抽查核實時,難免會發(fā)現(xiàn)蛛絲馬跡,如果有“大問題”,難免就會心發(fā)慌、腿發(fā)抖。這就是要給領導干部打打“預防針”,能夠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抽查核實是確保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落地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相當于給領導干部做一次全身體檢,照照“X光”,做做“CT”。為進一步加大抽查核實力度,將采取擴大隨機抽查比例、突出抓好重點抽查兩項措施。將隨機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以增強報告制度的約束性。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對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干部人選,擬列為副廳級以上后備干部人選,以及轉任重要崗位人選等,一律進行核查核實。這兩項舉措是推進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落地執(zhí)行的有力抓手。
建立干部誠信檔案、研究細化抽查核實結果處理政策、強化責任追究、加強檢查通報,給問題干部“對癥開方”,因病施治,及時整改糾正有關問題,強化抽查核實結果的運用,為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落地執(zhí)行提供了堅強保障。
“承諾”只是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起點。通過個人申報、組織抽查、強化追責,將使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逐步完善,形成符合中國實際的監(jiān)督制度體系,進一步發(fā)揮這一制度在從嚴監(jiān)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編輯:水靈
關鍵詞: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 承諾 領導干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