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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走南宋紫薇樹 嫌疑人賣88萬元被判12年
紫薇樹開花
綿竹市漢旺鎮(zhèn)桑家大院前的千年紫薇本來枝繁葉茂花開燦爛,卻在2013年的10月10日晚被盜(本報曾報道)。當(dāng)晚,四名盜樹賊便獲得了29萬元的報酬。第二天,紫薇從綿竹偷運到成都,在繞城高速的一個出口處盜賣者梁某以5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張某,賺了29萬元。張某并沒有讓紫薇樹在自己手里停留,并當(dāng)天就把樹賣給了三圣花鄉(xiāng)的一家園藝公司,賣出了88萬元的價格。1月15日,警方在成都三圣花鄉(xiāng)一園藝公司找到了被盜的紫薇古樹,幾名嫌疑人也被抓獲。11月3日,綿竹市人民法院對綿竹市漢旺鎮(zhèn)青龍村千年紫薇古樹被盜一案作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兩年至12年的有期徒刑。
至此,千年紫薇古樹被盜案,暫告段落,對于青龍村的居民來說,盜樹者被懲罰,讓這棵樹更加神圣。
8月5日和6日,經(jīng)過四川省楠山司法鑒定中心專家鑒定,測得該古樹樹齡為921年 (正負(fù)27年),比此前報道的830歲,又長了91歲,價值近百萬元。據(jù)悉,樹木存活100年以上,就算古樹,可進行掛牌保護;若是存活上500年,就屬于一級保護對象。經(jīng)鑒定,青龍村這棵紫薇樹樹齡已超過800年,即南宋時就“出生”,系綿竹市人民政府貼牌保護的一級古樹。
10月15日,綿竹市法院開庭審理該盜竊案,第一次庭審中6被告均否認(rèn)盜竊。當(dāng)天下午,綿竹市人民法院宣布,因為案件事實存在爭議,將擇日開庭審理并進行宣判。11月3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認(rèn)為,本案中,幾名被告明知紫薇樹不屬于他們中任何一人,由于看重紫薇樹的巨大經(jīng)濟價值,繼而預(yù)謀實施秘密盜竊,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gòu)成要件。同時,數(shù)人共同實施盜竊紫薇樹的情形,通過某個行為人向其他行為人聯(lián)絡(luò),間接形成共同實施盜竊,即產(chǎn)生共同犯罪。法院判決汪某、王某、梁某、桑某、鄭某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11年6個月、11年、5年、3年6個月,并分別處罰金30萬、28萬、25萬、20萬、15萬;判處張某犯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華西都市報記者唐金龍 攝影報道
編輯:付裕
關(guān)鍵詞:紫薇 南宋 古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