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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組織裁定中國稀土出口政策違規(guī) 我國商務部發(fā)言人回應
原標題: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裁定中國稀土出口政策違規(guī) 我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fā)表談話
新華網北京8月7日電(陳煒偉、陳翰哲)商務部7日深夜消息,日內瓦時間8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訴機構報告。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fā)表談話表示,對于上訴機構維持專家組關于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guī)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中方感到遺憾。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上訴機構未支持美方的上訴請求,在世貿規(guī)則部分條款的法律解釋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訴請求,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2012年3月13日,美歐日提出磋商請求將我稀土等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當年6月27日,美歐日就訴中國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案正式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
2014年3月26日,世貿組織公布了美歐日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一審”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guī)。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這位負責人表示,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與專家組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后,成為生效裁決。中方將根據(jù)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規(guī)則妥善做好本案后續(xù)工作。
這位負責人指出,出于保護可用盡的自然資源和保護環(huán)境的需要,中國政府近年來不斷加強并完善對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資源性產品的綜合管理。這也是對保持全球可持續(xù)發(fā)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中方認為,世貿組織既強調貿易自由,也尊重自然資源主權,并允許成員采取必要手段實現(xiàn)資源保護目標。中方將認真評估世貿組織裁決,以符合世貿組織規(guī)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產品的管理,促進資源保護,維護公平競爭,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稀土出口 世貿組織 政策違規(guī)